啥情况四名被执行人走进莘县法院上门给执行

记者李怀磊通讯员王希玉李言辉“虽然我们是被执行人,法院执行了我们,但我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心服口服!法院执行局的同志既解决了我们和申请人之间的事,也解决了我们4个被执行人之间的事,我们是真心来感谢法院的。”近日,张某等4名被执行人将一面绣有“清正廉洁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事情源于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张某、王某、李某、赵某4人合伙承包一处拆迁工程,雇佣王某某等人施工。在工地拆除房屋时,屋墙突然倒塌,将王某某砸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某受伤后,多次找张某等4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他们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等4合伙人赔偿王某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元。判决生效后,4合伙人均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对申请人与4被执行人的矛盾和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时对4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经调查,4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他们之间账目不清、素有矛盾;关于雇佣工人问题又存在争议,4被执行人谁也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尽快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该院执行人员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认为4被执行人应该有能力赔偿,关键问题是4被执行人之间有矛盾,所以导致赔偿迟迟不能到位;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引起更大矛盾。为此,执行人员决定采取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先解决4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打开执行缺口。于是,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张某等4被执行人,从情理、法理、事理上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账目纠纷。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劝说和不懈努力下,张某被法院文明耐心的执行态度所感动,率先答应出钱赔偿。于是,执行人员顺势又做其他3名被执行人的工作,终于让4名被执行人思想认识达成一致,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目标,以实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在强制执行的同时,注重善意文明执行,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实现既兑现当事人胜诉利益、又解决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目标。”该院执行局局长李云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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