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体字[]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因疫情形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前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及初三第二个学期的综合素质今年取消测评,相关成绩不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成绩。
2.莘县一中、实验高中继续实施“联合招生、平分生源”办法,莘县二中、莘州中学和职业中专高中部各自单独招生。
3.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对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将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中两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63%,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计划(见附件)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录取,低于50分取消指标计划。
三、招生计划及班额
1.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和严格控制大班额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年莘县一中、实验高中各计划招生人(其中一中、实高各招音、体、美、书法特长生50人)、莘州中学计划招生人、莘县二中计划招生人、职专高中部计划招生人,全县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人。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号)要求,年各公办高中按班额50人一次性录取完成。
3.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分类报考思想动员工作,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合理选择我县各高中、职专学校进行报考,积极促进我县各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努力提高毕业生的报考准确率和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就读率。
四、报名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我县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及“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1)具有我县初中学校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莘县外就读具有本县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属于市内县外的学生,需持学籍所在县(市、区)学籍证明、户口本到莘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属于市外学校的学生,需持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报告、学籍证明、户口本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前五学期综合素养成绩到莘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全科考试。市外转入我县的学生,原转出学校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因县外考生需县局到市局调整考籍库,所以县外回原籍考生监护人需于6月13日至15日到莘县教体局基教股(室)采集信息,过期将不能报考。
2.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无应届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学籍为休学状态)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及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3.中职(专)教育为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
五、报名办法
全市高中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8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