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笔试莘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0月1

根据《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14号)等规定,现将年莘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5.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10月14日09:00-10月16日16:00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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