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的倡议书

                            

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为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减轻群众婚丧负担,现就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提出以下倡议:

一、知法懂法守法纪。《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要求“除公安机关确因办案需要并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深埋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遗体土葬”。每个人都应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二、婚事新办不攀比。少一些“面子”观念,少一些攀比思想。提倡不要或少要彩礼,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庆事宜不奢华,不大摆宴席,不使用高档烟酒。鼓励参加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节俭适度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三、丧事俭办不铺张。树立厚养礼葬观念,减少繁文缛节,不搞封建迷信,禁止装棺再葬。倡导不请鼓乐、不用或少用纸扎、不动或少动孝、就餐大锅菜“一碗端”、“支部书记致悼词”、骨灰入公墓安葬的文明节俭殡葬新礼仪。

四、文明祭扫不烧纸。在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时日,倡导以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踏青植树等非现场方式遥寄先人;选择现场祭扫的,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用火,以鲜花、绢花祭扫,不烧或少烧纸钱,禁止在街道、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

五、疫情防控不放松。坚持生命健康至上,疫情防控期间,详细掌握疫情防控具体规定,主动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倡丧事一天办、婚事缓办或不办、其余事宜都不办,减少人员聚集。今年清明节期间,要主动劝告在县外工作、生活的亲属尽量不返乡祭扫。单位、团体、宗族不得组织开展集中祭扫活动。县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堂、集中安葬的墓地等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可委托服务管理人员代为祭扫。大力提倡居家祭奠、网上祭扫,登录“莘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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