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莘县扎实做好一站式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落实“我为群众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莘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深入推进工作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全省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县,努力将中心建设打造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亮点工程。

一、认真谋划部署,强化平台建设

(一)注重因地制宜。年8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专班抓好落实。结合莘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建成县、镇(街)、村(居)三级全县全覆盖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二)注重上下联动。在县级,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在大厅设立受理窗口,在大厅后设置调解区域,打造了集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矛盾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实地平台。在镇级,均成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服务站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悬挂醒目的外观标识,完善法律服务和调解流程,设置受理窗口、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多个功能室。将镇村法律顾问、律师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专职调解队伍。在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受理群众的矛盾申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打造了集“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综合体。

(三)注重横向结合。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的基础上,在部分镇(街)派出所、人民法庭、交警中队试点设立了驻所(庭、队)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协调联动,最大限度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专业调解力量,综合运用调解、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力量,积极构建司法行政主导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集约化解机制,确保各种专业力量整合使用,各种调解方式衔接配合,各类非诉纠纷一站解决。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实战运行

在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后,同步建立了完善的闭环式集约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了受理窗口、调解庭、解压室、休息区、会谈室、督办指导室、分流指派室、律师调解室等多个功能室,打造了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为一体的“一站式”调解中心。制定了各类卷宗表格(受理登记表、分流指派单、分流指派台账、矛盾纠纷汇总登记表、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督办案件登记表、调解卷总、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登记单、应急处置记录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记录),保障了县级中心的有序运转。在镇(街)、村(居)实体平台建设完成的同时,同步下发了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配套的工作制度,制作了“一站式”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工作记录本、“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卷宗,确保了镇(街)调解服务站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引入智慧元素,实现融合服务

推动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全面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水平,积极提升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信息融合度,设置“24小时无人值守律所”和智慧普法平台,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最大化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确保受理、流转、调处、反馈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办公服务,提高“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莘县积极引入“互联网+”模式,在县司法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统一安装了“远程可视化指挥平台”,做到了矛盾纠纷网上受理、视频调处、远程回访,实现了办公、服务“一网融合、业务通办”,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行政资源,提升了“一站式”调解中心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实效。

目前,“一站式”调解中心作用日益凸显,自年8月“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成以后到年5月底,全县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件,其中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件,实现了“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莘县扎实做好“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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