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马鑫超聊城报道
9月29日,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莘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坤介绍,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莘县法院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莘县法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涉黑恶线索排查机制,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莘县法院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加强对新形势下的涉黑恶案件疑点、难点问题的学习和研讨,不断提高审理、执行涉黑恶案件的业务能力,提升办案效果。
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执行。莘县法院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准打实,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的适用。同时,对黑恶势力中初犯、偶犯、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次数较少的一般成员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从宽处理,做到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充分利用财产刑,对涉黑恶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追缴,加大执行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扫黑除恶常态化后,该院审理的黄某某恶势力团伙案,从重判处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罚金4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8万余元。案件生效后,该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仅用30余天,就将涉案罚金、违法所得全部执行到位。
强化宣传引导,参与社会治理。莘县法院充分利用法院现有的各种媒体形式,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氛围,鼓励群众继续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黑恶发生的深层原因,撰写司法建议,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莘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要求,持续发力,全面查缺补漏、不断巩固提高。继续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人人参与、整体发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加强对民商事案件中涉黑恶线索的排查。强化干警的线索甄别排查意识,不在案件办理中放过任何可疑的涉黑恶线索。重视司法建议工作,深入研究涉黑恶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深挖重点行业领域中的制度漏洞和短板,提出更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强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强化在不同行业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认知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案件线索,在社会上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莘县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