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莘县多名政界人士处证实,12月11日,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委提交一份题为“县住建局关于莘督字73号通知落实情况报告”,该报告中出现了多处错别字和不规范之处,莘县县委书记王峰在批示时进行了一一改正。
县住建局保送给县委的报告中写错了县委书记姓名,县委书记王峰的姓名写成了摇滚歌手“汪峰”,县委书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幽默地批示说“我不是歌星”。有些人说县委书记实在矫情、小题大做,王峰写成“汪峰”,犯下如此低级错误,主要是拼音输入法造成的,因为我们很多人经常闹出这样的错误和笑话。还有不少人臆测县委书记生气的主要原因就是报告写成了县委书记的姓名,而不是气愤背后的工作作风问题。
但是,县委书记怒批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晓,也没有必要揪住这个问题不放,无需过度臆测县委书记本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因为即使县委书记真的是因为报告写错了县委书记的姓名而生气,也是人之常情,喊错别人姓名、写错他人姓名都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最根本的是,县委书记怒批报告写错自己姓名本就不是小题大做,是必要的较真。
严肃性、规范性是党政机关公文的基本要求。县住建局给县委的报告错误百出,很不规范,严重损害了公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这背后确实反映了县住建局工作作风存在不小问题,不是一件小事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这样一份错误百出的报告最终交到县委书记办公桌上,意味着这份报告在起草、审核、签发等环节均没有发现低级错误,审核、签发等环节俨然是形同虚设、走形式。这不得不让人莘县住建局一贯如此敷衍了事,只是没有想到县委书记会逐句逐字阅读报告才翻车。
事实上相比较报告中写错县委书记姓名、标点符号用错等低级错误而言,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不科学、不精准以及用私人印章代替局长审阅签名,才是严重问题、主要问题。数据不科学、不精准,很可能直接误导决策,导致公共决策失误,给国家和老百姓造成沉重损失。本应由局长把关签名签发,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绕过局长,私自用局长私人印章代替签名,俨然是“股长治县”、“股长决策”,架空了局长决策权。
党政机关公文无小事,一字一句、标点符号都需要斟酌,不能出错,党政机关工作作风也不是小事,关乎到公共权力的公共形象和公信力。县住建局给县委报告错误百出,不能当段子一笑而过,必须问责,以儆效尤,改善工作作风,杜绝低级错误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