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谢晓丽通讯员晋武杰
为有效保障畜禽屠宰企业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以下简称“双安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莘县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双安全”承诺责任制,健全“双安全”畜禽屠宰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的安全意识,对畜禽屠宰企业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为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让消费者放心,莘县全部屠宰企业特向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积极配合驻场官方兽医的工作,提供开展检疫工作必要的驻场检疫室和仪器设备。
二、建立健全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全面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畜禽进场查证验物制度,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佩戴不符合规定的畜禽一律不允许进场屠宰。
四、未经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出屠宰场,经检疫、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及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不添加“瘦肉精”、不注水注胶等违禁有害物质,不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六、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培训和行业自律,严格按标准化生产,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做到销售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七、自觉接受监督,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工作人员和重点从业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切实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细化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重点做好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的器械刀具安全、涉氨制冷设备安全等。
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措施等。
十一、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屠宰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电麻、刺杀、剥皮、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检疫检验室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中,对供电、供热、制冷设备、传动构件及消防等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情况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若发现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定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莘县全部屠宰企业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恳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