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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画像
江苏兴化郑板桥故居□冯庆元郑板桥,名燮,字克柔,江苏兴化人,清乾隆元年(年)进士。郑板桥的一生,大致经历了读书、做官与归隐三个阶段。其中,他的仕宦生涯是在山东度过的——乾隆七年(年)至乾隆十年(年)为范县(旧治在今山东省莘县古城镇)令,
乾隆十一年(年)至乾隆十八年(年)为潍县令。齐鲁大地,使这位“心存君国”“字养生民”的七品知县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兼善天下”“课豳民”的梦想。齐鲁大地成就了郑板桥,而郑板桥也不负齐鲁人民,山东仕宦生涯使郑板桥滋生了浓浓的齐鲁情怀。
尽职
乾隆元年(年),43岁的郑板桥赴北京应礼部试并以第二甲第88名的资格考中进士。乾隆七年(年),因乾隆叔父慎郡王允禧“极敬礼之”,遂出任山东范县县令。 经过长期孜孜不倦的努力,而今,自己“达则兼善天下”的宏伟愿望终于要实现了,郑板桥当然是由衷欢欣的。他在来范县之前所作《将之范县拜辞紫琼崖主人》一诗中说:“莫以梁园留赋客,须教《七月》课豳民。”表示自己一定要像周朝祖先公刘治理豳地那样努力将范县打造成一个升平之域。为此,他经常青衣芒鞋,深入民间访疾问贫,努力践行自己政简刑轻、鸣琴而治、不事扰民的为官之道。正如他在《喝道》《范县呈姚太守》和《自咏》中所说的:“喝道排衙懒不禁,芒鞋问俗入林深”“几回大府来相问,陇上闲眠看耦耕”“春雨长堤行麦陇,秋风古庙问瓜田。村农留醉归来晚,灯火千家望不眠”,表现了他尽职、恬淡及与民同乐的高尚情怀。他在《范县署中寄郝表弟》中说:“范县风俗淳厚,四民各安其业,不喜干涉闲事,因此讼案稀少,衙署多闲,闲来惟有饮酒看花。”清郑方坤《本朝名家诗钞小传·板桥诗钞小传》中也说他“既得官,慈惠简易,与民休息,人亦喜而安之”。他在做山东潍县知县时送给巡抚的竹画上广为民间传唱的四句诗最能体现他的“心存君国”的敬业精神与“民胞物与”的为民情怀:“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兴化县志》亦载:“(郑板桥)知范县,爱民如子。绝苞苴(贿赂),无留牍……性旷达,不拘小节;于民事则纤悉必周……官东省先后十二载,无留牍,亦无冤民。”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他鞠躬尽瘁、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恤孤 郑板桥出生时,家道衰落。3岁时,其母汪夫人卒,于是郑板桥便由乳母费氏抚养。他在《七歌》一诗中说:“我生三岁我母无,叮咛难割襁中孤。登床索乳抱母卧,不知母殁还相呼……”他在《乳母诗》中又说:“燮四岁(此为虚岁,笔者注)失母,育于费氏……每晨起,负燮入市中,以一钱市一饼置燮手,然后治他事。间有鱼飨瓜果,必先食燮,然后夫妻子母可得食也。”表达了对乳母的感激之情。14岁时,其继母郝夫人去世。郑板桥在《七歌》中又说:“无端涕泗横阑干,思我后母心悲酸。十载持家足辛苦,使我不复忧饥寒。”此后,郑板桥不得不偎依姑母。由此看,郑板桥的幼年生活是非常孤哀的,正因如此,郑板桥也深知孤儿之苦。他在《孤儿行》中把孤儿的悲苦生活抒写得淋漓尽致:“孤儿踯躅行,低头屏息,不敢扬声……娇儿坐堂上,孤儿走堂下;娇儿食粱肉,孤儿競兢捧盘盂,恐倾跌,受笞骂。朝出汲水,暮莝刍养马。刍伤指,血流泻泻。孤儿不敢言痛,阿叔不顾视,但詈死去兄嫂,生此无能者。”郑板桥一生对孤儿都极为同情和爱护。《清史列传·郑燮传》载:“(郑板桥)尝置一囊,储银及果实,遇故人子及乡人之贫者,随所取赠之。”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中也叮嘱堂弟郑墨:“无父无母孤儿,村中人最能欺负,亦访求而慰问之。”其恤孤之情可见一斑。悯农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儒门宗师孟子的观点,儒臣郑板桥则身体力行。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说:“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农夫上者种地百亩,其次七八十亩,其次五六十亩,皆苦其身,勤其力,耕种收获,以养天下之人。使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愚兄平生最重农夫,新招佃地人,必须待之以礼。彼称我为主人,我称彼为客户,主客原是对待之意。我何贵而彼何贱乎?要体貌他,要怜悯他;有所借贷,要周全他;不能偿还,要宽让他……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天顾重之,而人反不重乎!”另外,他的《逃荒行》《还家行》和《思归行》更是直接表现了山东人民的悲苦与自己的怜悯之情:“十日卖一儿,五日卖一妇,来日剩一身,茫茫即长路”“死者葬沙漠,生者还旧乡;遥闻齐鲁郊,谷黍等人长。目营青岱云,足辞辽海霜;拜坟一痛哭,永别无相望”“山东遇荒岁,牛马先受秧;人食十之三,畜食何可量。杀畜食其肉,畜尽人亦亡。”对此,郑板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他便“大兴工役,招远近饥民,修城凿池,以工代赈,复劝邑中大户,开厂煮粥,轮饲之;尽封积粟之家,责其平粜。”《兴化县志》载:“调潍县,岁饥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具领券借给,活万余人。上宪嘉其能。秋又歉,捐廉代输。去之日,悉取券焚之。潍人戴德,为立祠。”潍人感佩之心溢于言表。宽盗 对于强盗,人人深恶而痛绝之,历代统治者也大都对其施以严刑,以儆效尤。而郑板桥却从“盗之所以为盗”的角度去严肃审视这一社会问题,从而得出“盗贼亦穷民耳”的结论,意即是社会在逼良为“盗”,盗贼也是不得已才铤而走险走上不归路的。他在《后孤儿行》中就详尽描写了孤儿被他狠心的岳父一步步逼为强盗的过程。因此,他虽不赞同强盗们打家劫舍的行为,但在怎样治理盗贼上却有着迥乎常人的做法,即对强盗也要给予同情,进行感化和规劝。所以,在治盗措施上,郑板桥“主捕而不主杀,问供亦不尚严刑”。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中的一段话就体现了对强盗的同情与宽容:“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无所有,便王献之青毡,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劝学 郑板桥自幼苦读,他在《板桥自序》中说:“读书能自刻苦,自愤激,自竖立,不苟同俗,深自委曲委蛇,由浅入深,由卑及高,由迩达远,以赴古人之奥区,以自畅其性情才力之所不尽。”其后“立功天地,字养生民”。所以,当遇到与自己志趣相投的读书人时,二人当然就惺惺相惜了。《扬州府志》和《兴化县志》俱载,在潍县,郑板桥有次夜行时听到茅屋中传来朗朗书声,心里很是惊奇和赞许。经询问,得知是贫而好学的书生韩梦周。于是,郑板桥便鼓励韩梦周勤学苦读以考取功名,并时常接济。后来韩梦周高中进士,始终牢记郑板桥的知遇之恩,并视郑板桥为知己。 郑板桥为山东人民鞠躬尽瘁,那么勤劳朴实的山东人民对郑板桥这样“墨点无多泪痕多”的父母官自然就会投桃报李。乾隆十八年(年),郑板桥“终以请赈忤大吏”,遂愤而“扯碎状元袍,脱却乌纱帽”,辞官而去。“去官之日,百姓遮道挽留,家家画像以祀。”而郑板桥对于山东也念念不忘。他在离开范县数年后的《赠范县旧胥》中直言:“范县民情有古风,一团和蔼又包容。老夫去后相思切,但望人安与岁丰。”并在诗后补充介绍说:“旧胥来索书,为作十纸,此其末幅也。感而赋诗,不觉出涕。罢官后,当移家于范,约为兄弟婚姻。”官民鱼水情,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