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城关小学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各位家长:
根据旬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旬阳县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旬教发[]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进行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招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老城社区、下菜湾社区和鲁家台社区二组区域。
二、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
年秋计划招生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今年新生报名统一定于7月11日至7月13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在旬阳县城关小学上院集中进行。秋季开学不再安排新生报名注册工作,已报名注册的新生直接入校入班上课。
五、招生条件
1.户籍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居住地认定学区),属新迁入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年8月31日。
提供的证件为: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提供的证件为: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提供的证件为: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
(3)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下同)一份。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提供的证件为: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
(3)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家长对照各种条件和相关要求准备好各种相关证件,如证件不齐按条件不符处理。
2.请家长在报名注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报名程序,并自觉维护工作秩序,让孩子的小学生活在你我的友好协作中开启!
旬阳县城关小学.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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