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关于公布一例
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4月16日,阳谷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刘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14日从外市乘坐K列车6车厢,于12时58分从阳谷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鲁PT),于13时20分左右到达阳谷县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4日15时15分左右骑车到景阳路东街二卫生室,停留约3分钟,15时23分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8时28分骑车到东街二卫生室,因卫生室未开门在门口等待至8时48分,8时55分离开东街二卫生室;
4月15日8时58分骑车到东关卫生室,9时04分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10时骑车离开振兴路侨台属医院采样(付款时间10时34分,采样登记时间11时26分),11时35分左右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13时39分骑车到振兴路方舟超市,停留约3分钟后离开;
4月15日13时43分左右骑车到东关卫生室,13时45分离开,直接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直至被隔离。
请上述同乘人员、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刘某某接触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告,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居民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6日
阳谷县发布关于暂停线下教学的通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鉴于目前我县疫情防控面临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根据《聊城市教体局关于中小学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聊教体办字〔〕15号)和《聊城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聊教体办字〔〕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4月16日起,全县除高三、初三年级外,其他年级暂停线下教学活动,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三、初三年级所有师生在校学习,学校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在校教职员工(包括保洁、保安、餐饮服务等后勤人员)禁止外出。具体复学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各学校务必要按照前期线上教学预案,马上启动线上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课程方案、我县中小学教学计划安排和学校学期教学计划、线上教学预案等,做好课程安排、教师备课授课、学习任务的布置、作业的布置及批改反馈,合理安排学时,确保学生居家学习取得最大实效。
二是加强学生居家学习的监管。学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