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第五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快速应对处置能力,根据市防指办《关于印发〈聊城市区域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NO.34)要求,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全县第五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采样检测范围

本轮区域性核酸采样检测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含按《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重点人群、各级各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员工、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员工、住院患者及陪人)和流动人口。

二、采样检测时间

接到本通知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物资、流程安排、采样点“场所码”印制(原则上使用已注册的采样点所在村、小区、单位“场所码”)、“核酸检测贴”制作等项准备工作。

1.采样时间:5月5日早6:00-5月6日(5月5日须完成在校、在园学生的全员采样)。

2.检测时间:5月5日至5月7日。

三、采样套装领取

承担采样任务的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各自的采样人数,分别到相对应的检测机构领取采样套装(20合1)。

四、采样方式及任务分工

本轮核酸采样及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全员核酸检测系统”,由信息采集人员通过手机APP识别个人信息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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