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年秋季开学

旬阳县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年秋季开学及初一新生招生工作须知

按照《旬阳县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旬教体科发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年秋季开学及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1.初一新生:8月29日和30日

2.初二、初三:8月31日

二、初一新生招生范围及计划

学区内的年小学毕业生,我校学区为老城、小河北、下菜湾等3个社区全部区域,鲁家台社区二组区域。招生计划名。

三、新生报名流程

进门测量体温——按类别领序号——审验相关证件——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初一新生招生条件

1.学区户籍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住宅房产权登记地址认定学区)。子女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监护人户籍地址认定学区。

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网上查询)。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网上查询);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地点

(一)新生在逸夫楼一楼教室报名。

(二)初二、初三在本班教室报名注册。

六、上课时间

9月1日所有学生按作息时间表到校上课。初一新生需持入学通知书到校。

温馨提示

1、根据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8月29日和30日初一新生登记报名时,请家长和孩子戴口罩、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

2、初一新生审核登记时,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证件原件,须由提供单位或个人承担诚信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对部分学生家庭住址学校将组织人员实地核实。

旬阳县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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