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免费聊城这里5月8日起开始实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郭庆文李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为便于全县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在城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莘县人民政府印发《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对年满60周岁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军人及持有优待证、荣军卡人员实行公交车免费乘坐。

公交车辆免费类型:县城区执行政府指令性低票价的公交车。

免费乘坐公交车人员范围

(一)老年人,指年满六十周岁(含)以上的公民。

(二)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现役军人,指持有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等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

(四)残疾军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五)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指持有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休士官证的人员。

(六)退役军人,指持有军(警)官转业证、士官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件的退役军人。

(七)持有优待证、荣军卡人员,指按照国家部署,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的优待证持证人员,以及按照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发的荣军卡持卡人员。

以上持证人员指持有本人证件人员,如证件有调整变化,以新制发的证件为准。上述人员凭有效证件在城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鉴于老年人、残疾人等在“持证乘车”时,公交驾驶员需查看有效证件、核实身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公交运行效率,且上述有效证件丢失会给乘客造成诸多不便,倡导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免费公交IC卡并刷卡乘车。

免费公交IC卡的办理和使用管理

(一)免费公交IC卡的办理

为提高服务质量、便捷乘车,免费乘车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免费乘坐公交车条件的其他有效证件,到莘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伊园街东段路北)或莘县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一楼(政府街与通运路交叉口)办理免费公交IC卡,已办卡人员不用重复办卡。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人员,可以委托他人、单位代为办理。

(二)免费公交IC卡的使用管理

1.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公交公司执行本办法情况、IC卡办理及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

2.持卡人乘车必须遵守交通秩序,主动刷卡,并将带有照片的卡面出示给驾驶员验看。

3.持卡人乘车必须注意安全,行动极其不便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残疾人应有人陪同乘车(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刷卡或投币)。

4.免费公交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代替他人刷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对转借他人使用或者代替他人刷卡的,公交公司驾驶员或稽查人员有权暂扣免费公交IC卡,以便对卡上已产生的免费乘车次数进行查验统计(审验期内),并按照同期普通卡车费标准向本人补收车费;免费公交IC卡丢失后应立即到公交公司挂失,未及时挂失被他人冒用而被查处的,原持卡人应承担给公交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恶意转借给他人使用的,由公交公司依法处理。

财政补贴办法

(一)财政补贴标准

1.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免费乘车所减免乘车费,由县财政给予60万元/年的定额补贴。

2.财政补贴按季度拨付公交公司,年终结算。

(二)财政补贴管理

1.如因价格上涨、线路增加、车辆增加、免乘人员大幅度增加等原因确需调整财政补贴资金额度的,公交公司应提前3个月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并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卫健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退役军人局等部门参与,对免费乘车进行调查测算,提出新的资金补贴方案,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2.公交公司要保证财政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县交通、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对公交公司申报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及时追回骗取补贴的资金,重新审查公交公司获取财政补贴的资格,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并督导公交公司落实;加强对公交公司以及司乘人员的管理与教育,依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

县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的筹措和拨付,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退役军人免费乘车的基础资料收集和审核、有关证件管理、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城区公交票价的审核、监督等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及组织等工作。

县残联:负责持证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公交公司:负责制定各项规范服务规章制度,落实免费乘车规定,张贴“免费乘车”标识,设立咨询投诉电话。

以上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局、残联负责解释。

(二)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由县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局、残联、公交公司单独或协同受理。

(三)本办法自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5月7日。《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莘政发〔〕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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