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根据旬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旬阳县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旬教体发号)文件精神,我园将于近期进行年秋季新生报名工作,现将新生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名时间:7月11至12日,秋季开学不再安排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二、新生报名地点:旬阳县第一幼儿园院内
三、具体招生要求及条件:
(一)招生人数:年秋季新招幼儿名。
(二)招生范围:按照文件要求,我园招收鲁家台社区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社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社区内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随迁子女入园。
(三)招生对象:符合招生范围内年满三周岁的中小班幼儿(年8月3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因学位限制,本学期不招收大班幼儿。)
(四)新生报名须符合的条件:
第一类:户籍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居住地认定学区),属新迁入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年8月31日。
须提供的证件为: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一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②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类:鲁家台社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须提供的证件为: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一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②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类:鲁家台社区内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须提供的证件为: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一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③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④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下同)一份。
第四类:鲁家台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须提供的证件为:①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一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③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城区新流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薄》、《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县城民办幼儿园入园。
(五)新生报名另请提供:
1.体检证明资料。体检表(妇幼保健院)、化验报告(肝功、血液检验报告单)、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城关镇中心卫生院接种门诊)、《0-6岁儿童保健手册》。(化验报告贴附在儿童入园健康体检表背面)
2.建档立卡户证明资料(凡是建档立卡户幼儿须提供户籍所在乡镇扶贫办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
四、新生报名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保教费:元/月·生,共计元,符合学前一年免费年龄段的幼儿免收保教费。(收费标准详见物价局65号文件)
(二)伙食费:9元/天·人,9月份共16天,伙食费共计元。(开学后线上支付宝支付)
(三)保险费:元/年.人(自愿在保险窗口购买)
五、新生报名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生源条件我园招生的次序以及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类:7月11日9:00—12:00招收鲁家台社区内户籍人口子女。
2.第二类:7月11日12:00—16:00招收鲁家台社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
3.第三类、第四类:7月12日9:00—12:00招收鲁家台社区内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以及鲁家台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1.新生报名时,按照第一类到第四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名幼儿招满即结束招生报名工作。
2.证件不齐者按条件不符处理,且所有类别新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新生入园时间详见《旬阳县第一幼儿园新生入园告知单》。
旬阳县第一幼儿园
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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