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发布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公告

记者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目前,聊城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已经发布。该公告明确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适用对象及情形、办理程序及时间等。

该公告称,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做好聊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据悉,该政策适用对象为: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该政策适用情形为: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聊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办理程序是这样的:按照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为退役士兵办理补缴保险手续的主体;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报名、填写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名、填写申请;选择自谋职业和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名、填写申请;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所需材料,有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由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填报,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市、县两级工作专班。

而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在个人手中的需要本人携带退伍档案;本人身份证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根据该公告,社会保险接续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相关咨询电话(工作日):市直,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另外,欲了解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更多情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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