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旬教体发号《旬阳县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园年秋新生招生摸底工作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地点:旬阳县第三幼儿园
二、招生时间:年7月11日开始
三、招生人数:名
四、新生资格审查条件:
1.审查年龄:本次新生审查年龄为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三周岁幼儿。
2.招生范围及审查时间:
第一类:党家坝社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审查时间:7月11日(9:00——16:30)
第二类:城区附近社区(如:鲁家坝、刘湾社区等)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审查时间:7月12日(9:00——16:00)
3.审查条件:
①户籍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居住地认定学区),属新迁入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年8月31日。
提供证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产权证的住宅房。
提供证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
提供证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一份。
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提供证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所有家长初审确认时需上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和教体局给我园下达的招生计划,共招名幼儿,报满为止。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旬阳县第三幼儿园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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